五行,五十字。《十七帖》第十九通尺牍。《右军书记》有此帖录文。《宣和书谱》著录此帖目,想必北宋宣和年间墨迹本尚存。《淳化阁帖》、《澄清堂帖》、《鼎帖》、《二王帖》收刻。
帖中称“有七儿一女,皆同生。”七儿之数,《晋书》卷八O王羲之传中有记载,而具名者仅五人:玄之、凝之、徽之、操之、献之。另二子,据《王氏谱》载,为第三子涣之,第四子肃之。一女,适南阳刘畅,《世说新语》品藻第九注引刘瑾《集叙》曰:“瑾字仲璋,南阳人,祖遐,父畅。畅取王羲之女,生瑾。”王羲之娶郗鉴女郗璿(子房)为妻,“皆同生”,乃指七儿一女都出之於郗璿。王羲之写此帖时,献之尚未婚娶,故帖中云“唯一小者尚未婚”。羲之卒时,献之年方十八,估计献之婚娶时,羲之已不在世。帖内有“内外孙有十六人,足慰目前”,本传中亦有“率诸子,抱弱孙“的记载,正可相互参照。内外孙著名者,有孙王桢之,外孙刘瑾。王桢之历侍中、大司马长史。刘瑾为桓玄平西长史、尚书。
“便得至彼”一语,若此帖是致周抚,那么欲至之处为蜀地。但终王羲之一生,并未至蜀。尽管王羲之晚年常常流露出至蜀的愿望,恐怕只能是纸上表达的愿望了。
释文 吾有七兒一女,皆同生。婚娶以畢,惟一小者尚未婚耳。過此一婚,便得至彼。今內外孫有十六人,足慰目前。足下情至委曲,故具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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